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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14日启动两院院士推选工作
发布时间:2015-01-14  阅读次数: 3122

 
关于中国动力工程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国科协下发了《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中国科协组织推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15〕1号,详见中国科协网站:www.cast.org.cn通知通告栏)。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和完善院士制度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突出学术导向,避免和减少行政干预,将两院院士候选人的推荐(提名)五渠道调整为院士推荐(提名)和中国科协组织学术团体推荐(提名)两大渠道,我们应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开展推选工作应坚持学术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坚持专家主导,要严格按照院士标准和条件推选院士候选人,确保推选工作的公信力。
    根据中国科协通知精神及《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学会制定了《中国动力工程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中国动力工程学会2015年推选两院院士候选人工作方案》,成立了11人组成的学会两院院士候选人推选专家委员会和4人组成的材料审核小组,以及相应工作小组,并以通讯方式召开学会十届一次常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文件和名单。
    现将学会院士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两院院士的推选工作,流程严格,时间紧迫,学会整个工作必须在2月15日前完成,所以希望各单位根据有关文件精神配合做好这次推选工作。有关注意事项为:
    1、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标准和条件参见中国科协(科协办发组字[2015]1号文)、中国科学院(科发学部字〔2014〕206号文)、中国工程院(中工发〔2014〕143号文)。
    2、 学会有资格推选的单位是:学会所属专委会和团体会员单位。
    3、 请推选单位全面了解候选人推荐渠道,中国科学院不鼓励多渠道推荐同一候选人。中国工程院实行候选人单一渠道提名,即候选人本人只能接受院士(包括特别提名小组)或中国科协两者中的一种渠道提名至中国工程院,并须在《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中签字确认。
    4、 推选的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即应为195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
    5、 凡2009年、2011年、2013年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和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15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6、 学会具有推选资格的单位请于1月25日前用email方式提供:反映被推选人基本信息和主要学术成就的材料(中国科学院文件见http://www.casad.cas.cn/channel.action?chnlid=185,中国工程院文件见http://www.cae.cn/cae/html/main/col693/column_693_1.html),同时,还需提交《同行专家评议表》(附后),被推选人须由三名或三名以上同一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评议并获得同意推选的结果。
    7、 哈电股份、上海电气、东方电气请在本集团内所属相关企业内推选,其它团体会员单位推选本单位人选,各专业委员会推选本专业学科人选,过时不推选视作放弃。
    8、 被推选人选需在专家推选委员会评审会上介绍本人的主要学术成就和回答专家的提问(时间15分钟/人)。
    9、 秘书处地址:上海闵行剑川路1115号(邮编200240);联系人:朱月祥(13501765484);电话:021-54705106,e-mail:[email protected]
                
                                                                                    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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