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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中国科协近日下发了科协发组字〔2010〕19号“关于开展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详见中国科协网站:www.cast.org.cn),现将我会该项工作初步安排函告如下:
一、推荐条件 根据中国科协通知精神,我会可推荐一位“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该候选人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模范遵守科学道德,并符合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科研辅助工作中,有创新性成果或推动学科和技术发展;或在企业生产实践中,开发或应用新技术,取得明显经济效益;且必须是我会的会员或在我会各级机构中任职的科技工作者。
二、时间安排
1、各单位于8月25日之前按要求将人选推荐至学会秘书处;
2、学会于9月1日前召开评审会,确定推荐人选;
3、9月10日前函报学会常务理事会审定;
4、9月11日前在学会网站上予以公示;
5、9月27日前上报中国科协。
三、具体要求及表格见中国科协网站并下载。
2010年8月12日 |